宣道會信仰
此為美國宣道會第六十八屆年會所通過之宣言,譯自一九八六年手冊。
一. |
我信獨一的真神,為無限完全,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永存之神。 |
二. |
我信耶穌基督有神人兩性,由聖靈感孕,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。祂是義者為不義者死在十字架上,成為代贖祭,叫一切信祂的因祂向而得稱義。祂照聖經所載,從死裡復活,如今坐在至高全能者右邊,成為我們的大祭司,並要再來,設立公義與平安的國度。 |
三. |
我信聖靈是神聖的位格,奉差遣住在信徒心內,指引教導加力量給他們;又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、自己責備自己。 |
四. |
我信新舊約聖經原卷全無錯誤,且是神逐字逐句所默示的,為神救贖人類旨意的完整啟示,且是神所定信仰與行為之唯一準則。 |
五. |
我信人是照神的形像而造,因違背神而墮落,招致靈魂與身體之死亡。每一個人都具有與生俱來之罪性,與神生命隔絕,唯一救法乃藉耶穌基督救贖大功。凡相信者必承受永遠的福樂。不信者就是落在永遠有感受的痛苦中。 |
六. |
我信穌基督為人類預備了救恩,叫一切悔改相信的人,得蒙聖靈重生,接受永生,並成為神的兒女。 |
七. |
我信神的旨意是叫一切信祂的人,得蒙聖靈充滿,全然成聖,從世界及罪惡中分別出來,並獻上自己遵行神旨;因而得著能力,過聖潔的生活及作有效的事奉。「這是信徒悔改以後,靈命的轉機及長進的經驗。」 |
八. |
我信主耶穌救贖大功,包括身體可醫治。為病人抹油及祈禱是聖經的教導,也是這時代中教會的權利。 |
九. |
我信教會是一切信主耶穌基督,蒙主寶血救贖,蒙聖靈重生之人所組成。教會以基督為元首,並從祂接受往普天下作見證的職事,藉著主道得蒙造就,一同禱告,彼此交接,傳揚福音,並施行聖禮,即浸禮與聖餐的團體。 |
十. |
我信義與不義者都將會身體復活,前者復活得生,後者復活定罪。 |
十一. |
我信主隨時再來,是具體的、可見的事實,並在千禧年前再來。這是信徒有福的盼望,也是重要的真理,因此激勵信徒過聖潔的生活,及忠心的事奉。 |